Wednesday, October 27, 2004

要是你坐在我身旁,約翰尼斯

紅色。藍色。
灰色。王色。黃色。
淡,淡啡色。
桌子。一張桌子。那張桌子。
淡啡色的桌子。大的,桌子。
小的桌子。小的。
更小。最小,小。
漂亮。更漂亮,最漂亮。
我覺得樹木很漂亮。
您呢?
這件夾克我覺不得,我不覺得好看,那件好看一點。
先生,您會選擇什麼,咖啡或茶?
鑰匙在書本上面躺,躺著。
那隻貓睡在,兩個箱子中間。
後面。前面。旁邊。
我站在桌子旁邊。
誰坐在他身旁?
今天。昨天。前天。前,天。
一年有四個季節。
現在幾點?
早上是由,六點到十二點。
我不喜歡魚天。雨天。
先生,怎樣稱呼您?
他給了我三隻湯匙。
填上:我,你或您。
我唸心理學。
他吸煙嗎?
你用左首,左手,寫字。
哪種音樂你,最喜歡?
我沒有寵物。
你喜歡春天,但喜不歡冬天。不喜歡冬天。
我在三月生日。
讓我看看。
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星期四。
你有興趣,一起看電影嗎?
那我沒所謂。
多來一杯,謝謝。
填上〔可以〕或〔容許〕的,正確形態。
我明白。
我等。
當然可以。
常常。經常。從不。有時。
不是,或從沒有過。
我不知道。
你的。您的。我們的。我的。
頭髮。眼睛。耳朵。手。心。
那值多少?
對不起,全部沽清了,先生。
最便宜的位置當然是,最差的位置。
今天。昨天。前天。前,天。
答應。曾經答應過。答應了。
他答應了的。
放下。曾經放下過。放夏了。
司機沒有在紅燈前,停下來過。
我尋找過一間好吃的,餐廳。
這非常難啊。
今天。明天。後天。明天,後天。
選擇一個最好的答案。
星期六我不能去了。
約可納斯。約可,尼斯,約,翰尼斯。
你明白嗎?
可以把它拼出來嗎?
有空時他喜歡,跳舞。
那首歌叫什麼?
指你的明自也漂亮。
只你的名字也漂亮。

Friday, October 22, 2004

談麥兜

對於謝立文,我還是拿不定主意要崇拜他抑或鄙棄他。他說話有時很有見解,有時又擺出一副沒什麼想說的姿態。可能就是品牌已建立起來(當你抱著一隻麥兜公仔上街時你收到多少友善的微笑和指指點點便能告訴你它有多厲害),任他想怎玩也可以,有東西說便在內容上承載一些,自己有遺憾就放在故事裡感嘆一番,沒有話想說也可講個無聊的硬笑話。恨得人牙癢癢。你說麥兜〔有0的0野〕,牠有時的廣東話笑話或者無厘頭對話根本沒可能有什麼深意在內。你說牠商業化,牠又未去到像那些擺明車馬只有可愛外表郤毫無性格毫無存在意義的卡通人物般,誓必旗幟鮮明地打入你腦海;牠彷彿是靜態的,引你去感受。牠就是一時一樣,大小通吃,尷尷尬尬,有時故弄玄虛有時意味深長。不同人會用不同的理由喜歡麥兜;厲害之處就是牠能令到每個人*主動*找自己認為滿意的理由變成死硬派支持者。有時,即使不了解牠,我們也可以因為牠〔有0的0野〕,說喜歡牠時把自己的格調拉高點。像說〔我喜歡小王子〕。我想起那批在北京大學生面前大叫大跳說周星馳好好看的高材生準大學生,我那時見到他們互相點頭叫好,在人家面前裝到很興奮的樣子,我就好想好想吐。那一個扮開明扮大癲大肺的女生形象依然刻在我心裡,釘上〔最討厭女性之典型〕的牌子。利用周星馳電影的雅俗共賞來顯示自己眼界有多寬闊胸襟有多包容,別人若說他們喜歡無聊他們可以有兩種回應:〔係呀我地不嬲都癲架啦哈哈哈〕或者〔周星馳d戲唔只係笑片你唔係唔知呀嘛?!〕...但係,佢有冇真係諗過?佢同人傾過?佢同人傾既時候真係分析緊套戲?我想說,喜歡是可以,關鍵是我們有多嘗試去了解。

今天才看了〔麥兜.菠蘿油王子〕,有種不舒服的感覺。當你的情緒很奇怪,矛盾得無以名狀,自己解釋不了那是什麼心情時,就會有點沉重。你笑,但又不是很開心;而這種情緒又不是很濃烈,只一點點把你刺痛。很怕看這種電影,抱著輕鬆笑的心態進場郤抱住一堆奇怪的情緒離場〔怕當然不代表不喜歡〕。難以想像戲院散場時的尷尬,你應該會和朋友一起看這戲吧,觀眾魚貫地離場時,在那螢光綠色的通道你和朋友的第一句話可以是什麼。也許就是〔不如講Harry Potter啦〕。然後嘗試打破大家尷尬的氣氛,把談話的內容調低到最安全,不再討論這套電影罷。又難以想像一家人去看後會怎樣,小孩子會明白嗎,他要大人解釋時大人又要怎遮掩心裡共鳴著的無奈而告訴他一個較簡單的版本。想要合家歡還是要看迪士尼。都被騙了。

不斷重覆地說〔王子〕變成〔佬〕,過程還要〔懵懵地〕,加上舊區的清拆,令我想起徐天佑唱的〔燕尾蝶〕,談的是成長或任何一個progression(最深刻的那次是聽出對過去關係的遺忘)。只是這電影裡的progression很無奈。一個progression/過程,除了由A到B,當然還著重期間加入的元素。小朋友被注入多元智能中的所謂〔人際關係〕,少年黎炳聽了那個阿叔的所謂教誨,日復日就成了那樣的一個〔慒佬〕。電影不是批判著生命加入了這些〔世俗〕的元素令到人愈大便愈俗,反而像(編劇自己)訴說著這種無可避免的無奈;也許不是無奈那麼沉,反正每個普通人也會有這樣子的progression。又,應學習小朋友,不哀嘆過去不奢想將來,珍惜現在才是最要緊。〔un〕腳在這電影裡的象徵意義實在太大了。這個動作就是體現了〔現在〕,〔時間好似過得實淨0的〕。另外它是一個人人都覺得舒服但又不是那麼容許去做的事。麥太不許麥兜〔un〕腳,而自己又希望去世後可以望著海〔un〕〔un〕腳享受一下悠閒;到最後諷刺地〔un〕腳變成麥兜的成就。多麼幸福,畢竟是童話。


P.S.1 原來我的廣東話這麼差!有很多詞我在說話時不曾用過,甚至未聽過。學中文英文之餘,也應留意一下自己的母語。

P.S.2 唔知呢,聽到吳君如把聲真係幾out戲,一諗起果個係劉德華就更甚。

Wednesday, October 20, 2004

合理化

原本不痛不癢,我不知怎地又撫摸起那些疤痕直至慢慢又痛起來,很煩很煩。

我很害怕突如其來的消息,最好我住在另一個星球,沒有我們共同的朋友,沒有互聯網,我們沒有可能重疊,或碰上,或聽說到。你最好維持在我回憶裡最深的抽屜,矇矓的框架,有著背景,有著氣味,但不可以有你。你只要稍微一出現,你的顏色就倏地撲出來,暴力地奪走我的生活推翻我的路徑。It still smarts like it was 4 minutes ago。我會質疑我的選擇,我的人生,所有決定的前提都只不過是為了逃避你。記著要忘記是永遠都忘記不了的。唉,頭痛,怎辦呢?難道這一生就是活在你的陰影下。有一刻會舒暢一點,當想到我們都活在別人的陰影下,同時又當上一些人的陰影。無人倖免。當想到這是正常的,這是生命的必然性,心會泰然一點。佛洛伊德說這樣想是防禦系統的一種,名叫合理化。(而我寫佛洛伊德這一句叫科學化。)

又或者,我們要好好的談一下。這是我一直希望的,但我不知道你想不想,因為我只知道你是我的心結,從頭到尾都是。只要讓我真真正正地接觸你一次,可能是上天給我最大的禮物。

但我又相信,我有過折磨人的案底,根據報應,我還是會被折磨好一段時間。折磨的定義在於長時間。難道又是另一個半生緣?天啊天,你不要那麼愛玩這一套,求求你。

正如史津南說,有些人愛性,愛狂吃,是因為那不需要什麼付出就會有很大的興奮。你就是有那個慾望,想快快完成後便感覺舒暢。但為什麼過後會落寞呢?最終,還是要面對實際的問題。生命這道極複雜的微積分,逃避不了。造十次愛,狂吃各種美食,賭盡所有家產,唱了多少晚通宵K吞了多少顆五仔跳了多少次disco,總會有醒來的一刻。不需要長,就醒來那十分鐘,我做過什麼,我然後要做什麼。還是要赤裸裸地見到自己身上每一道疤痕。測試身體的極限。但到最後要是身體也沒有時,做那麼多逃避又為什麼。本來為了得到釋放而逃避,最後郤連本體也沒有了,逃避來幹嗎。由無到無,何其沒意義。我不是在談吸毒,我是談性。自瀆後的寂寞,造愛後兩個人的寂寞,你選哪一樣。哪裡也去不了。還是要面對。我的心結。

我們不是活在小說裡,我們還年輕。趁年輕把遺憾去掉一些,能去掉就去掉,免得老來積勞成疾。我們還趕得及,避開半生緣式的委屈和遺憾。或避開我們其中一個死去,說不出的遺憾。

缺憾美?原來缺憾加了個美字,心會舒暢點。美麗繼續美麗。

當一個雙魚座男生不易。想那麼多幹嗎。


Thursday, October 14, 2004


my CD and ticket

the truth i learnt

因為沒有劃位,我早了三十分鐘進場。我坐在第四行稍偏台左的位置,微微斜看已放好在台中的咪高峰。台上還有一張小茶几,上面有盤精緻的花,旁邊地上架著兩支結他。

這晚沒有帶很多東西,我騎著車迎著晚上涼涼的風,輕鬆地到達會場。晚上的格羅寧根不很熱鬧,只有這座玻璃外牆的文化中心最燈火通明,遠遠已看到場內的衣香鬢影。我把腳踏車扣好,拉一拉大褸的衣領,充滿期待的踏入大堂。人們都到衣帽間把外衣放好,我也就走到那裡把褸卸下來。工作人員用荷蘭語問我是看這個音樂會還是另一個鋼琴演奏,歌手的名字我總算聽得懂,答了她以後便把褸遞給她。然後她又笑著說了一些東西,這次真的聽不懂了,我尷尬地說了句Sorry,她就用英語問我今天下午是否到了某唱片店附近,她認得出我的衣服和袋子呢。我笑說是的,我那時在找她的唱片,好讓她一會兒給我簽個名。想到下午我找遍這裡幾家唱片店子,來來回回被店員氣壞的那副臭臉,竟在那時被人認出,真尷尬。撕掉票根進場,我沒有西方人看音樂會前買杯咖啡喝的習慣,就直接走進場館去。頗大的場地和舞台,舞台沒有鏡框式的森嚴,只有數塊基本的黑布鬆懈地掛著。台面極寬闊,一面觀眾已容納到很多人。我現正坐在一大群荷蘭人中間(大部份也是上了年紀的),寫著這幾行中文字,簡直不可思議。

一切都準備好了。


* * *

Janis Ian 出來時我的興奮實在難以形容:原來真係可以0係我面前出現!她一邊拿著結他掃著和弦一邊走出來,穿了全身的黑色。第一首歌是〔dead men walking〕,音樂過門時她那句"good evening, groningen"真是溫暖得很。她的歌聲很醇厚很有傳遞性,在網頁裡她說自己不像Billie Holiday,沒有一把好的聲音,她是自謙了。

歌和歌之間她談很多,像和老朋友閒聊,真摰地把話娓娓道來。她每每不敢正眼望向觀眾說話,有時會彈著簡單的和弦伴著,有時會盯著地上的一點說出她的想法,感到有趣時會望向觀眾一下,又或者帶著自嘲的笑容搖搖頭。一開始開的當然是荷蘭語的玩笑,要讀到groningen這個名字已很費勁。她說,一個美國人來到歐洲感覺其實有點奇怪,尤其是兩個星期後她的國家便選舉了。她輕輕嘆道,從未感到過自己的國家是那麼divided,〔我們〕和〔他們〕,甚至是〔我們〕和〔其他所有人〕。Being a minority,我坐在那裡,心同感受。她住在美國的南面,很保守的小鎮(出版聖經很有名),認識新朋友的第一句話總是〔你到哪間教會的〕,偏偏她郤是個Jewish。唱那首〔when i lay down〕前她還說了個關於starbucks的笑話。她的朋友在和她聊天時不停說服她信主和受浸,她就問在天堂真的會很開心?肯定會像她們那時在starbucks聊天那般高興?天堂會有starbucks嗎?那朋友就肯定地拍拍她的肩膀認真說道〔hey honey, starbucks are everywhere〕!

歌曲就是她的話。她的歌沒有很複雜很有深度的組織,數個和弦交替重複,她就淡淡地哼起她的歌詞她的想法。我聽著的不是演唱會,是Janis Ian在分享她的感受。她又談到老的問題,五十歲,對我來說是太遙遠了,對她來說也是一樣難以置信。我也不發覺呢,她說荷蘭人對年長不感到焦慮,起碼在廣告中你會看到很多中年或是老年的人,而且大家會覺得很自然的;但在美國,女人到三十是ok,四十就已經well...,五十簡直是可以棄掉!我想香港的(消費)文化也是年輕主導吧,所以我,雖說是年輕人,已經很怕很怕老。

她和我的第一句說話是在台上跟我說的!有首歌唱得興起她走上前彈結他,我當然不會錯過這個機會舉起相機拍照,她甚至做了個很誇張的玩結他姿勢給我拍!可是我照相的技術不太好,她又移動得很快,我舉著相機很久也拍不到清晰的照片。忘了說,在場有帶相機的除了我可能就只有一個人,所以舉起相機這個動作是很異樣的。就在她看到我舉起手很久也拍不到的樣子,她走了到咪高峰前面說了句〔i don't mind taking pictures but you have to be quick!〕全場都笑了,我也尷尬地做了個對不起的手勢,要是開了觀眾席的燈我的臉肯定紅得可憐。

有深刻印象的歌曲有〔between the lines〕,〔i hear you sing again〕,當然少不了〔at seventeen〕,〔fly too high〕及最後的sing-along〔i got you babe〕。她有提到她鼓勵母親再讀書完成她的學位夢;又談起日本之行時看到的文化差異。這次world tour給她的感想是各地的語言和文化可以很不一樣,有時她甚至只可以用音樂和有些人溝通;但最可幸的是人也有一樣的本質,開心會笑,傷心會哭,都會對將來徬徨,會疼愛自己的孩子等等,這些都叫她很安慰。最後一首歌後,所有觀眾也站起來拍手了,她也走出台面深深地鞠躬,嘴裡不停說著thank you,含著最滿足的笑容。盛意難郤,她走到咪高峰前再說了一番話。作為一個藝人她常常感到很humbling,他們賣的是樣子和外表,更重要的,是我們的回憶。他們就是靠著能夠牽動我們的回憶我們的情感而賺錢。做這麼多場音樂會她是可以很麻木和公式化的,她真的可以每次說著同樣的話,期待在同樣的位置觀眾的笑聲。可是在這那麼亂的時代,她做了這麼一個world tour,每個地方都仍然有觀眾肯花上一定的錢買票,花上一個第二天還要早起上班的晚上去聽她的音樂,還真切地站起來為她鼓掌。就是觀眾的真誠,令她知道也要對我們真誠,每次也要作最佳的表演。她很慶幸自己的音樂能掀起我們的回憶,佔上我們生命的一部份,這也使她感humbling,更覺得要真誠地做自己的音樂。我感動了,this is really an ARTIST。對受眾的尊重,對自己角色的尊重。想起香港有些明星常常說〔我地做artist既...〕,他們大抵連 "artist" 和 "artiste with an E" 都分不清罷。

完場後,Janis Ian其中一個特色就是一定會留下來和支持者簽名。我在大堂把她的唱片拿出來,站在圍著很多人的櫃台前等著。一聽到有人拍手歡呼我便見到她走出來。Janis Ian很矮,是想像不到的矮,她在台上時我完全不感覺到。一個五十多歲的女人,不高,沒有明星那層搭建出來的風範,郤是很真實的人,過著〔人〕的生活,表達自己的情緒,談著她所想說的話,是我心目中真真正正的Artist,Superstar。和她握手後和她說到我是她的新歌迷,我是由香港一個我喜歡的歌手知道她的,她就說〔oh Chet? i love his music!〕。我十分羨慕林一峰,有什麼比你崇拜的人喜歡你的作品更幸福?她為我簽名時還問到我剛才有沒有拍到照片,噢,她真的認得我了!我說沒有啊,因為她在動呢。她就說不如現在照吧。我緊張得把相機撥到拍影片的狀態,又忘了關上閃光燈。真是的,希望沒有留她不好的印象。她沒有問我從哪裡來,她可能以為我在這裡住了很久。但她不會知道,我也像她一樣是暫時留在這裡的,我每天也說著不屬於自己的語言,嘗試著把生活和一個不熟悉的地方連繫上。那天上學時看到街旁燈柱上一大張海報寫著她的名字,我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Janis Ian來到我這麼一個鄉村地方?!隔了數天又查過網頁又打過電話,終於親身到了文化中心買到門票。第一個很〔生活〕的舉動,我並不是寄居在荷蘭的,我是在這裡生活著,觀察著身邊的一切,讓情緒被牽動,live to the fullest。

回家的那段路心裡一直哼著〔i learnt the truth at seventeen...〕,想著她說寫這首歌時她以為沒人會明白她的感受。我的十七歲是幸運的,只是自卑這回事人人也有過。唱了出來後,路總得繼續走。